您现在的位置是:卡袋教育 >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

甘肃教育厅关于2022西部人才培养和地方合作选派工作通知

甘肃教育厅关于2022西部人才培养和地方合作选派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西部地方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项目宣传、组织申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选派工作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紧盯《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结合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求,做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

二、选派办法

具体选派办法、项目指南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优先资助专业

优先资助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类相关专业(园艺学、作物学、草学、生态学、大气科学、地理学、生物学);教育现代化、社会治理类相关专业(民族学、教育学、法学、公共管理);文化旅游类相关专业(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先进制造、通道物流、数据信息类相关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工程热物理);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类相关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核科学与技术);中医中药、医疗卫生、循环农业类相关专业(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兽医学、畜牧学、作物学、生物工程);金融财税、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服务外包产业相关专业(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基础学科(数学、物理学、力学、化学)。

四、资助方式

(一)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派出单位共同承担。

(二)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网上报名及申报材料

此次申请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含正在执行的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须在规定时间(5月1日—5月15日)登录国家留学网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应提交材料”相关内容准备申请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纸质件(详见附件1)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并加盖骑缝章。各单位要对申请人上报材料认真审核,保证材料齐全、规范,于5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国际处。

六、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该项目重点选派甘肃省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部门的正式工作人员赴国外学习,同时鼓励职业院校学科专业领域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

(二)各推选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确保所推荐人选符合申报要求。

(三)各推选单位对本单位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发挥作用”各环节,制定本单位有关管理办法,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跟踪评估留学人员学习研究情况,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确保项目实施效益。

(四)根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中“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的,将终止项目执行”的规定,请有关高校对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认真自查,做好组织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执行。

(五)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六)2022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人员不受再次申报限制。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七、地方创新子项目

2022年省教育厅继续推荐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请各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国际合作协议和渠道,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申报该项目,并于7月20日前按要求将项目申请书等纸质材料报至我厅(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3-5),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后报送。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甘肃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刘倩刘俊玲电话:0931-8826130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点击查看

2.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点击查看

相关问答

热门高等教育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