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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管理规定最新细则(物业公共设备设施管理)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最新细则(物业公共设备设施管理)

1.0 目的

1.1 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小区、大厦)内公共设备、设施的硬件、软件管理,使所有公共设备、设施在使用中保持完好状态,满足服务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及改造。

3.0 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公共设备、设施及其资料的移交接管验收。

3.2 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安排设备运行维修管理和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及归档,负责安排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

3.3 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对配套公共设备设施制订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设备设施的年度保养计划、季度保养计划、月度保养计划。

3.4 工程部经理/主管是维修(改造)项目的主审部门,负责工程方案立项及预算的审核和制定年度预算。

3.5 工程部负责外委单位的甄选和监管,按照《外委维修保养规程》规定执行。

3.6 工程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年审、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检测条例执行。

3.7 工程部技工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及运行操作,并做好标识及记录。

3.8 工程部经理/主管为部门负责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下属执行本标准,对设备设施硬件管理实现标准统一,负责做好工程的实施,安全质量监督、总结工作。

3.9 服务中心的第一责任人,须督促工程项目直接负责人做好工程的实施、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总结;同时须督促员工做好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半年总结、服务中心所负责项目的实施。

4.0 工作流程与工作要求

4.1 公共设备设施的接管验收

4.1.1 设备、设施及其资料的接管与验收,在物业移交时,由工程部相关人员会同开发商和供应商按照《公共设备设施接管操作规程》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负责按设备设施出厂说明书、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使用要求等对设备进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说明实际情况及原因,通知相关单位、部门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交接。 由工程经理/主管统一签署交接记录。

4.2 公共设备设施的建档管理

4.2.1 技术资料归档管理

4.2.1.1 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书、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原始资料等技术资料由各服务中心分类、统一存档管理,工程部保存一份备案。

4.2.2.1 设备设施正式接管后三个月内,工程部负责组织建立《设备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统一编号、型号、安装位置、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在日后的管理中,凡是设备发生中修、大修、技改都要记录在设备台帐中,形成一本完善的设备档案。

4.2.3 公共设备设施标识管理

4.2.3.1 物业接管设备设施接管后三个月内, 工程部负责将所辖物业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标识及编号:

A.所有设备设施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B.“设备标识”按公司统一标准制作,用标示牌形式予以实施,标识牌应有以下内容:

产地、型号、功能、系统名称、设备编号、管辖范围、上一级控制地点

——材质采用有机玻璃板或打印纸过塑等制作;

——尺寸长×宽为125mm×85mm。

C.工程部值班室、设备房专用公告栏(制度墙)制作按公司统一标准制作:采用两种规格,用宣传栏形式予以实施,公告栏(制度墙)应有以下内容:

保养计划、保养记录表、规章制度、运行记录表、水电月用量曲线图、设备年审检测备忘表、设备运行故障率表、设备系统运行状态表。

——材质采用胶板或铝塑板等制作;

——规格为2400*1200(大制度墙)或1200*800(小制度墙)。

D.对设备悬挂或张贴《设备责任牌》,明确责任人,责任人以数字代号表示。

4.2.4 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运行管理

4.2.4.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在操作时,要求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操作。高、低压设备等操作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并做好记录。

4.2.4.2 各类设备的运行符合标准要求,运行人员须做好设备的运行记录。工程部经理/主管每周对所管辖设备的巡查不少于一次,将巡查情况记录在《系统设备设施巡查记录表》内,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处理。

4.2.4.3 设备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非本系统人员不得进入,如需进入须经工程部经理/主管批准后,在专业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4.3 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管理

4.3.1 “年度保养计划”的制定

4.3.1.1 新接管的楼盘,在接管完成第四个月开始,工程部负责执行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在管的成熟楼盘,工程部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工程维修(改造)、设备保养计划,维修(改造)、保养项目主要包括:电梯、空调机组、高(低)压配电系统、发电机组、消防系统、生活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防盗监控系统、电脑(网络)设施、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公共照明系统、楼宇及公共场地、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出租房屋及设施、避雷设施等。制定后的《____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报服务中心领导审批。

4.3.2 工程部经理/主管根据审批后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在每月26日前制定下月《____月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4.3.3 每月的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由保养人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工程部领班审核。如对设备进行大中修或重要零部件更换时须记录在《设备台帐》内。在维修保养期间如需停水、停电、停梯等由工程部领班填写《停水停电通知书》经批准后立即通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提前24小时或立即通知相关业户。

4.3.4 维修保养工作一般在本月以内,如需延时,报服务中心审批。重大设备问题或质量事故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故障)报告》,专题呈报公司领导。

4.3.5 各类设备设施的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等,按相关设备管理程序、规程执行。

4.4 公共设备设施外委监管及其它管理

4.4.1 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无法修复时,可申请对外委托维修,由工程部经理/主管向服务中心审批后实施。

4.4.2 工程部负责对电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弱电系统的外委工作监管,根据外委单位定出的保养项目进行检查,核对人员数量、保养次数、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如出现不符合保养标准的应责成改正,严重者按合同执行扣罚。

4.4.3 工程部负责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设备的年审、检测手续。

4.4.4 采购设备、材料应遵循《采购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并履行进出仓手续。

4.4.5 发现紧急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紧急事件应急处理程序》执行,工程部有责任将风险和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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