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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是什么(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形成)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是什么(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形成)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天子治理天下的方法是:“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人有贰宗,士有隶子弟。”意思为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让其建立诸侯国;诸侯设立采邑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也可以分封给其下的卿或大夫;大夫可以分封所属的大夫或者家大夫;士可以其子弟为仆隶。西周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了等级分封制,这种制度是世代相袭的,传承也有一定的制度:“立嫡以长不以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嫡长子继承制,这就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它是与分封制紧密结合的。

天子以嫡子(正妻所生的长子)世世代代相传为天子,祭祀始祖,称为大宗,嫡长子的兄弟们称为余子,被封为诸侯或卿、大夫,相对于天子来说是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诸侯在其国内也是嫡长子世代相传,为一国之君,称为大宗,诸侯嫡子的兄弟们被封为诸侯国内的卿、大夫,同样也是小宗。嫡长子是权力和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对始祖一直保持祭祀权,叫做“百世不迁”之宗;而“小宗”传到第五代就要与“大宗”说拜拜了,他们已经无权祭祀始封君,叫做“亲尽”,这些分支就被称为“五世则迁”之宗。

一般来说,天子的儿子称王子,王子的儿子称王孙,诸侯的儿子统称为公子,公子的儿子称公孙,公孙之子就以其祖父的字为氏。例如:王子佞夫、王孙满、公子小白、公孙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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