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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生办电话,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

辽宁省丹东市招考办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是:0412-5929096,0412-5929092。

辽宁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1、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校园占地面积184.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现有专职教师122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为89.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比为5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23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972.8元;图书188万册,生均图书71.1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4或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宿舍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2、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4、收费情况: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5、奖助贷等助学措施: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标准为: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标准为: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生。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录取办法: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辽宁科技大学学科设置及特点

辽宁科技大学是省属本科高校,设有学院19个、教学部1个和工程训练中心1个,共办本科专业67个。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研究生推免权、博士招生“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资格。

学校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等12个,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省重点支持专业、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4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等179门。

学校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首创的焦化、耐火材料学科填补了中国冶金教育史上的空白,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辽宁省一流学科”,冶金工程学科为辽宁省特色学科。工程学学科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

沈阳市招生办电话

辽宁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411-82158993。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学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高校、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862人,专任教师1189人。普通本科在校生13000余人,硕士、博士在校生6200余人。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双聘”院士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全国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

以上内容参考学校官网-学校简介

辽宁省教育局24小时咨询

现将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公布如下:

咨询和举报电话:024-86157501,86157502,86156999,86157000。受理咨询和举报时间:2023年7月7日至8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工作提醒:以上咨询和举报电话作为我省高考录取政策咨询和问题举报渠道,不提供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服务。考生和家长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以院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招生办是负责招生事务工作的部门或管理机构省市县都有招生办。

各个高校也有招生办,主要负责招生、不同层级的招生办的职责不同,名称也可能不一样,但都是负责招生方面工作补充招生办干事职责。

招生办公室是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民办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实现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负责制定县招办工作目标管理和考点目标管理,尤其是保密室建设考风考纪建设等。

负责各项招生考试工作的报名体检考生信息采集确认考务建档录取资格审查等工作、各科职责明确,同时分工合作。

学校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加强与省内外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的政策。

二、负责学校招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上报。

三、负责编辑与设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资料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咨询宣传工作,加强与省级重点中学的联系,有计划、有力度地深入做好招生咨询工作,保证生源质量。负责考生和家长的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五、建设和维护招生录取信息网。

六、负责远程网上录取的技术和硬件准备工作。负责招生录取人员的选派和培训,保证网上录取任务的完成。

七、负责招生日常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和材料整理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八、做好迎新生入学的协调工作,包括新生入学资格的个案审查、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定、招生遗留问题的解释及处理工作。

九、加强招生研究和招生改革工作,不断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辽宁省招办官方电话

辽宁省招生办电话2023电话:024-86981265。

拓展知识:

2023年辽宁一本大学有哪些学校?排名如何?

2023年辽宁省内第一批次录取(一本)大学一共有21所,排名比较好的前5名院校分别是:大连理工大学(省内排名第1)、东北大学(省内排名第2)、东北财经大学(省内排名第3)、中国医科大学(省内排名第4)、辽宁大学(省内排名第5)。

1、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简称”大工“,坐落于滨城大连,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与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卓越大学联盟、全国16所工科重点大学之一。

学校有大连凌水、开发区、盘锦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5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2.7万平方米;设有研究生院,6个学部,11个独立建制的学院、教学部,3个专门学院;开设88个本科专业;有博士生4616人,硕士生11113人,本科生25512人。

2、东北大学

东北大学坐落于东北中心城市沈阳,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辽宁省、沈阳市三方重点共建,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3、辽宁大学

辽宁大学简称“辽大”,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一所辽宁省主管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唯一辽宁省属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的十三所高校之一。

辽宁省研招办电话

辽宁省招生办咨询电话如下:

普招业务:024-86157002

研招业务:024-86157004

成招业务:024-86157006

中招业务:024-86157008

自考业务:024-86157010

社考业务:024-86157012

杂志社:024-86157064

成绩证明:024-86157035

志愿设置: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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