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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笔试130分折合是多少分(公务员笔试分数计算方法)

公务员笔试130分折合是多少分(公务员笔试分数计算方法)

2021年公务员联考,很多省份的公务员招录笔试分数已经基本公布,未公布的省份也将在近期进行公布。

对于准备面试翻盘的同学来说,计算好笔试成绩差距,面试一举拿下翻盘正是当前的重中之重。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盘算一下各省公务员笔试成绩的折算方法。

一、山西省

根据山西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及公安专业科目,计算方法如下:非警察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警察类岗位:笔试成绩=行测*40%+申论*30%+专业科目*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广东省

根据广东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专业科目。计算方法如下: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测成绩×60%+申论成绩×40%;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测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20%;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吉林省

根据吉林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专业科目。计算方法如下:普通职位笔试成绩=(行测+申论)÷2;公安专业科目职位笔试成绩=行测×40%+申论×30%+公安专业科目×30%;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他专业科目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四、黑龙江

根据黑龙江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专业科目。一般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测×50%+申论×50%;专业科目职位笔试总成绩=行测×40%+申论×40%+专业科目×20%。

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福建省

根据福建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专业科目。一般岗位的笔试成绩为(行测+申论)/2;公安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5%+《公安基础知识》成绩*15%。

一般岗位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5%、15%、50%的比例计算。有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公安系统其他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的执行。

六、云南省

根据云南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专业科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测试(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招考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七、湖北省

根据湖北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专业科目。计算方法如下:

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申论试卷成绩×0.3+公安专业科目试卷成绩×0.3)×0.5+面试成绩×0.5。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0.5 +面试成绩×0.5。其他职位:不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八、河南省

根据河南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专业科目。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面试成绩×8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

九、广西

根据广西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专业科目。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进行折算。其中组织专业面试的面试成绩计算如下: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

十、宁夏

根据宁夏2021年公务员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专业科目。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公安系统法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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