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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是指执业医师在原本取得注册执业的专业范围以外,还有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具有相关的学历证明,或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其他专业的系统合计满两年,有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等。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1.取得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除注册执业范围外,同类别其他专业,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

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在同一类别接受其他专业系统培训两年或两年以上专业培训或两年以上系统培训和专业培训,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书,经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培训专业。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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