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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的创立过程概括(科举制的创立与完善)

一个国家或政权的官员选拔体制,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古今中外,任何一个国家都对管理国家的官员选拔和晋升制度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改进着。可以说,选官制是和国家这个概念一起诞生的。从上古时期的军事民选制,到禅让制、世袭制、荐举制,最后,在千年神传文化的沃土中,诞生了史上最公平的选官制——科举制。

历史上最公平的选官制:科举制是如何创立的

一、科举制之前的官员是如何选拔

隋朝以前,政府的选官机制主要包括世袭、、军功制、、察举制、和九品制。

夏商周代和三代的选官是以世袭制为基础的。战国时期,秦国和统一后的秦朝还实行了军功封号的军功制度和推荐制。

到了汉代,为了统治庞大的帝国,朝廷逐渐建立了一套官员选拔制度——"差举制"。汉武帝在位期间,地方官员被要求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时候视察、,以选拔人才并推荐给他们的上级或朝廷。他们是在经过试验和考验后才被任命担任公职的。由于汉代有通过科目考试选拔官员的先例,一些历史学家认为科举考试的起源应该追溯到汉代。

二、科举的创立

以汉文帝15年(公元前165年)的一次诏书,诏"被推举为贤良能直言劝谏的人,武帝亲自出题来考他:为考据。

隋开皇七年(587年),隋文帝为摆脱取士弊端,废九品中正制,昭命各州每年向朝廷荐举3人。公元605年,初设进士科。由此可见,古人举才,以德才体兼顾,孝悌、德行、操守、性情为先,才学其次。

历史上最公平的选官制:科举制是如何创立的

大部分史学家把科举起始年代定在隋朝,原因就在"进士科"的确立除了研究经学和明经部的现行政策外,进士还应该诗歌和赋有深入研究。

隋朝科举制度不完善,考试科目也时有变化。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学者、和科举考试、。隋唐科举中的"状元"与后世的"状元"由来不同,状元的考试内容是国家的政策策略,主要选拔的是控制全局的高等人才,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课题。隋朝只有10人被大学录取。

历史上最公平的选官制:科举制是如何创立的

隋朝没有严格规范的科举选拔程序,也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科举考试。其中大部分由皇帝起草,并由由州县推荐。隋朝的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有着察举制度的影子。科举制度的一些重要特征,如公开考试资格、和严格的取学者资格,并不存在。因此,它只能被视为科举考试的雏形。

三、科举制的确立与完善

  • 唐代的科举制

隋朝历经两代而亡。唐朝建立后,吸取前朝经验,确立了科考举士的制度。

唐朝科举设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是每年例行的科举考试,制科则是不定期由皇帝临时特设的科考科目。

历史上最公平的选官制:科举制是如何创立的

唐初的科举考试,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开元二十四年,以郎官(从六品上)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正四品下)主持,表现出朝廷对科举的重视。

唐朝的科举制度,从下至上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与前朝相比,报考条件与录取标准也更加开放公平。唐朝时的科举,没有财产年龄限制,除少数特定身份之人,如触犯法律者、商优娼及州县小吏不得报考科举,原则上人人皆可"投牒自进"报名参考。

1. 州县考(解试)及省试(礼部试)二级考制

隋唐宋科举中的"举人"与明清"举人"含义不同。隋唐宋"举人"含"举荐"之意,即被地方推举而赴京应科举考试者。到了明清时,"举人"是指乡试中试之人,也称为"孝廉"。如清代《儒林外史》中描绘的"范进中举"的故事,考中"举人"即有了出身。

简单来讲,在唐朝有志通过科考入仕的人,首先得进入官学,并通过官学考试获得参加省试(正式科考)的资格。如没有进入官学,则可自行向各地州县官府报考,且通过州县考试,方能得到进京参加省试的资格(贡生或称举人)。

取得考试资格后,考生名单于每年仲冬(黄历十一月),送至尚书省。礼部命题考试的时间,大约是每年暮春(黄历三月),因此也被称为"春闱"(闱即考场)。省试被录取称为"及第",第一名称"状元"。

省试通过,只是取得"出身",即入仕的资格,还要经过吏部的复试后,才能委任官职。与宋朝科举考中即可入仕不同,唐朝的科举及第后的吏部复试也相当严格。即使通过了复试一般也只是授予从九品的低阶官吏。吏部选官,以"身言书判"为试。需体貌丰伟、言须言辞辩正、楷法遒美、文理优长(判词,逻辑思维能力,且精通法律法令)。

唐著名文学家韩愈,就曾"四试礼部,三试吏部不中"。就是说他四次参加省试方才及第,三次参加吏部复试,均未通过,只好去做幕僚。后经举荐才入仕途。

2. "常科"与"制科"

唐朝自太宗李世民以来,就非常重视人才的选拔。因此除了每年举办的科举考试"常科"之外,还经常开"制科",即由天子下诏,亲自考核非常人才。"制科"的考试科目及时间都是随机的,一般是在国家急需某类人才时才会开科。

"制科"在唐朝最为兴盛。宋后,由于常科制度逐渐完善,"制科"便开始衰微。比之"常科","制科"在考生资格与考试科目上都有很大不同。唐初时对应试人几无限制,一般士人、已经有出身的(明经、进士及第),甚至现任官员均可应考,并允许自荐。

古籍记载,"制科"科目繁多,涉及领域广泛。如选拔武将的"武足安边科"、选拔治世能臣的"文以经国科"、直言极谏科、文辞雅丽科、才膺管乐科、博学宏词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等等。

由于"制科"由皇帝亲自主持,考生来源又包括现任官员及已有进士等出身之人,尤其"制科"考试录取的人才不需再经吏部的复考,往往由皇帝当场赐官,因此"制科"考试竞争激烈。史书记载,制科录取人员很少,多则十几人,少则一、两人。

历史上最公平的选官制:科举制是如何创立的

有部分史学家认为,制科不应归为科举项目,而应算作对在职人员的考察、提拔和再任用。原因在于,制科允许在任官员参加。而在任官员均是参加并已通过常科科举之人,是已经选拔出的人才。但"制科"的初衷,确实是为选拔官吏能臣设置的科举,虽允许已有功名的人员参加,同时也不排除白身之士。原则上还是公平竞争。因此,"制科"确实应归于古代科举的一种形式。

历史上有关制科的记载很多,尤其在历代名人传记中,常看到制科中第的记录。如大诗人白居易进士及第后,又参加过两次制科考试,均中。每次中第他的职位便会跃升。

唐朝有位任过宰相的大诗人。他曾于进士及第后又参加过两次制科,不仅均荣获及第,其中唐玄宗先天二年的"道侔伊吕科",仅录取了他一人。这人就是留下"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名句的张九龄。

参考资料:

《史话》

《隋书》

《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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